近日,河南郑州市民卢先生反映称,自己与朋友在某地一家饭店用餐,将车辆停在地面停车场内,驶出时发现,停了61分钟却被按两小时收取停车费。他认为这种收费方法很不合理。停车场和相关管理部门则表示,该停车场为社会经营性停车场,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,收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。
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,停车问题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的难题之一,停车费用收取标准是否合理也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。而近年来,不少停车场按小时计费、化整为零的行业“潜规则”饱受公众诟病,一些管理部门却以“市场调节价”为由置身事外,这种现象令人担忧。
停车问题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,停车场按小时收费、化整为零的规则虽然方便了运营管理和计费,但不符合公众期待。不少车主反馈,自己遇到过类似情况,有时候停车场出口有排队拥堵的情况,在等待驶出的短短几分钟内,就过了计费节点,因此要多交1小时的停车费,这很不合理。车主虽然不满,但也无可奈何。
很多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规定,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社会运营性停车场,由停车场经营者按照价格法律法规,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,并在醒目位置公示。
从市场角度来看,停车场设置一定的溢价规则,属于市场化定价行为,也是调节出行方式的杠杆之一,有助于调节供需关系、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。但从公众需求的角度来说,以小时为单位的计价方法显然不太合理,在很多地方都受到车主诟病。
“超时停车的计算方法,需要充分考虑用户的方便性和体验感,以及计算方式的透明度和公平性。”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,虽然社会经营性停车场追求利益无可厚非,但收费标准设定得太过粗放,有失公平交易原则,不仅让公众感到困惑和不解,也不利于长期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水平提升。
“设定和规范停车收费标准,需要充分考虑当地居民收入、物价水平,精细化、科学化地操作。”顾大松表示,停车场经营者要提高服务质量,加强行业建设和自律规范,完善信用评价体系,这样才能引导行业向上、向好发展。
停车收费事关公众的切身利益,也体现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决策智慧。面对越来越多的公众需求,停车收费办法需要均衡公众利益、市场经营者利益和停车位资源利用效率三者之间的关系。计费方法越精准,越能体现城市管理的温度。
而如何改进管理模式,需要停车场经营者的前瞻性目光和人性化站位,更需要有作为的城市管理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回应公众关切,而不能仅仅以“市场调节价”为由为自己筑起“篱笆”,只按章办事,不用心反思,这样无法满足公众的合理诉求,也不符合“以人为本,共赢共商”的现代城市管理原则。
面对公众关切,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调研,充分了解民心、倾听民意,加强调控,引导企业制订出更科学精准、更有温度的收费方法,真正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