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中国科学院网站公布了新版《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(试行)》。新版《规范》共六章33条,新增了“禁止行为”一章,明确规定禁止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、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等。
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,为终身荣誉,《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》是为维护院士称号的学术性、荣誉性和纯洁性而制定的。新版《规范》在“科研活动行为规范”一章中规定,在职院士要坚持在本人专业领域科研一线开展工作,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,深入基层和一线解决实际问题。
同时,新版《规范》也对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社会活动提出了行为规范。在科学普及方面,应积极运用专业特长诠释和解决国家社会关注的问题;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活动。兼职工作要与自身精力和时间相适应,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参加与本人学科领域相关的评估评审、咨询、授课、学术交流等活动。
新增的“禁止行为”一章中,明确禁止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、禁止参与设置以“院士”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、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、禁止院士增选中的各种不当行为等。